欢迎来到天津劳动法律服务网!

首 页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天津劳动纠纷律师问答(五)

【 来源:天津劳动律师咨询网 】 【 发布时间:2015-09-22 22:54:00】 【 点击:548 】

天津劳动纠纷律师问答(五)

二十一、劳动合同约定自动续签有效吗?

天津劳动纠纷律师解答:

根据劳动合同类型法定的原则,超出的类型不具有合法性,此类“约定顺延”的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

 

二十二、因私推迟下班遭遇车祸,是否属于工伤?

天津劳动纠纷律师解答:

非因工作而延迟回家的时间明显超出了下班的合理时间,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不能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在下班途中”受到的机动车事故伤害,因此,无法得到工伤保险赔偿。

 

二十三、新入职员工是否享受年休假?

天津劳动纠纷律师解答: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管理办法》之规定,职工无论是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还是在不同的用人单位累计工作满一年都可以休年休假,不会因为职工更换工作单位而重新计算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期间。不过,职工当年在新单位年休假天数需要按规定折算后确定。折算的方法是:在新单位当年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二十四、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用人单位能否辞退?

天津劳动纠纷律师解答: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但这些规定均没有区分女职工的怀孕是已婚的还是未婚的,是符合计划生育的还是违反计划生育的,只要是女职工怀孕的,就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就业保障权(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是例外)

 

二十五、入职登记表可以替代劳动合同吗?

天津劳动纠纷律师解答:

具备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并实际履行的入职登记表在司法程序中能够被认定为书面劳动合同。



专业: 一线诉讼律师,与公检法和媒体合作良好。
尽责: 整合律所优势资源,为客户控制法律风险。
保障: 集体研讨,主办负责,未达目标及时退款。

© 2009-2020 天津劳动律师咨询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