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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诉讼要提供哪些证据?

【 来源:天津劳动律师咨询网 】 【 发布时间:2015-05-21 15:09:51】 【 点击:530 】

【天津劳动律师解答】

 

劳动诉讼指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程序,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

 

  不是每一份材料都必须提交,有目的地进行选择提交,才是明智的。

  1 员工入职方面的证明:如,《入职登记表》、《聘用书》等;

  2 员工工作内容方面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岗位调整通知》、《借调函》、《岗位说明书》、《员工绩效考核表》等

  3、关于约定工资、工作时间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

  4 员工工资发放的证明:如,《工资条》、《银行打卡记录》等;

  5 员工具体工作时间的证明:如,《考勤表》、《考勤记录》等;

6 员工离职方面的资料:如,《离职交接表》、《辞退书》、《辞职申请》等。

 

上述基本涵盖了一般证据资料,根据个案再进行选择、添加或减少,基本可以完成充分的举证了。当然,一定要提醒的是:不是每一份材料都必须提交,有目的地进行选择提交,才是明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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