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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带薪年休假该如何休?

【 来源:天津劳动律师咨询网 】 【 发布时间:2015-04-28 23:00:23】 【 点击:536 】

1.   休假条件

 

带薪年休假规定最早出现在1995年。但是真正开始实行并有了明确的规定是2008年1月1日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连续工作满十二个月的(含其他单位)。才符合带薪年休假条件。

注:这里的连续工作如何理解?

这里的“连续工作”包括员工在其他单位的工作时间。也就是说,在休假这一天往前推12个月只要没有休息过,不论是否在一个单位,都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

 

2.休假天数

 

累计工作年限                 年休假天数(工作日)

一年以上不满十年                   5

十年以上不满二十年                   10

二十年以上                     15

 

Q:如何确定工作年限?

 答:根据法律的规定要看社保或档案

 

Q:如果企业不给予带薪年休假怎么办?

答:起诉要带薪年休假补偿

 

3.休假权的灭失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带薪年休假天数的规定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56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得出来的天数小数点后忽略不计,只看小数点前的整数天数即为休假天数

 

5.未休带薪年休假企业补偿计算公式

   月工资÷21.75天×未休假天数×200%

 

   Q:如果员工离职时,计算出应休假天数多于应休假天数能否扣回两天的工资?

   答: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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