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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劳动律师在企业劳动争议方面的心得(七)

【 来源:天津劳动律师咨询网 】 【 发布时间:2015-04-18 12:53:47】 【 点击:1033 】

天津劳动律师在企业劳动争议方面的心得(七)企业给员工提供吃住,就可以在最低工资线以下支付吗?

  如何处理:《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夜餐费;国家、省规定的保险、福利费用;高温、高空、有毒有害、井下以及特别繁重等特殊工种岗位津贴。《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根据《劳动部关于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劳部发〔1994〕409号)规定: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收入,不包括在最低工资范围内。企业可以设计详细的工资单,将基本工资的各栏列明,其总额不得低于市最低工资线,再增加扣除项目,列明伙食费和住宿费,最后合计数可低于最低工资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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